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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 |
北海广西笔迹鉴定,崇左签名笔迹鉴定,钦州签名笔迹鉴定, |
面向地区 |
笔迹鉴定的原理是书写习惯本身具有特殊性和相对的稳定性。书写习惯的特定性表现在每个书写人的书写习惯体系是特定的,与其他人都不相同,一个人书写一定的文字手稿,在其反映出的书写动作、文字布局、书面语言三方面习惯中,有一部分习惯是很多人共有的,有一部分习惯是一部分人少有的、甚至是特有的,那些共有的、少有的、特有的书写习惯便构成各人书写习惯体系,是一习惯区别于另一习惯的本质。
笔迹鉴定的过程还会深入到单字或笔画单个特征的细微差别上,进行逐一比对;对于字迹繁多的检材,还会进行更为的统计分析,通过数学方法量化书写习惯的异同,辅助判断。
笔迹鉴定的文件检验对象是案件中的各种文件物证,但由于文件物证复杂多样,与案件中的联系及检验 的目的和方法又不尽相同,使文件检验内容较广分支较多。主要包括笔迹检验、言语识别(含声纹鉴定)、印刷文件检验 、污损文件检验 、文件物质材料检验和人相检验六大内容。但考虑到实际工作状况及一些内容的特殊性,这里把声纹鉴定、文件物质材料检验和人相检验抽离出去阐述,其余内容不变。